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
一、招标条件
本次北京银行济南分行2025年不良资产处置系统开发项目招标人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 项目编号:0747-2460SCCSD205
2. 项目名称:北京银行济南分行2025年不良资产处置系统开发项目
3. 预算金额:46万元(人民币)
4. 服务地点: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北京银行济南分行
5. 服务期: 2025年01月至 2025年12月
6. 招标内容及范围:供应商需结合招标人贷款产品、国家规定的不良资产转让标准,按招标人要求开发适用于北京银行产品的不良资产处置项目管理,对组包、封包、账务文件处理等环节的系统化建设,向招标人提供为不良资产批量转让流程的线上化及建设的服务;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需求书。
本项目不分标段,投标人必须对招标范围中的所有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拆开投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及其他组织,提供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原件,按招标文件第六章附件8-1格式提供)和有效的营业执照等作为资格审查资料。
2.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不得被列入信用中国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失信被执行人,且在公示期内,提供信用中国网(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截图和参加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原件,按招标文件第六章附件8-3格式提供截图和书面声明格式提供)作为资格审查资料。
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提供投标人基本情况声明(原件,按招标文件第六章附件8-4格式提供)作为资格审查资料:
(1)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 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 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5) 与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6) 与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7) 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8)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9)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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