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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大佛旅游有限公司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数字化电子发票项目的征求意见公示

· 2024-06-14

乐山大佛旅游有限公司

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数字化电子发票

项目的征求意见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乐山大佛旅游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数字化电子发票采购项目。

拟采购服务的说明:本次拟采购数字化电子发票,实现景区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首先需要将目前使用的深大智能开发的电子发票系统进行升级,开发、对接全新的数电发票接口。故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拟采购服务的预算金额:8万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为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要求,加大推广使用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国家税务总局乐山市市中区税务局通知景区已纳入推行范围,要求尽快落实景区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的开具。

由于景区资源整合,乐山大佛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的乐山大佛景区白天游山票由我公司统一代售,管委会开票系统与我公司共用。管委会也已于2023年10月发文委托旅游公司推进增值税数字化电子发票升级事宜(乐景管委发〔2023〕22号),故此次优化升级需与我公司同时进行。

乐山大佛景区目前运行的售检票系统为乐山大佛世界文化遗产监测预警体系建设项目-客流量检测系统由浙江深大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大智能)2016年承建投入使用至今,后因业务需要新增的电子发票系统也由深大智能在2020年的乐山大佛景区实名制购票系统升级项目中开发。目前要实现景区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首先需要将目前使用的深大智能开发的电子发票系统进行升级,开发、对接全新的数电发票接口。

根据乐山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乐国资预〔2024〕7号关于印发《乐山市市属国有企业阳光采购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第二十六条(一)技术复杂,有特殊要求或者受自然环境限制,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相关规定,乐山大佛旅游有限公司现拟以单一来源方式确定浙江深大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为本次采购的供应商。

经专业人员论证,认为能够提供服务的供应商来源具有唯一性,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实施采购。现就此事项向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广泛征求意见。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浙江深大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文三路90号东部软件园科技大厦6楼

三、公示期限

2024614日至2024620日(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徐女士

联系地址:乐山市市中区人民南路30号

联系电话:0833-2355925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乐山大佛旅游有限公司

2024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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